于1 yú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甲骨文像气出受阻而仍有气越过的样子。金文与甲骨文相似。小篆变作亏。《说文》:“于,於也。象气之舒于。”“于”的本义是“超过”。
【字义演释】
①超过。动词。《荀子·劝学》:“青(染料靛青),取之于蓝(是从蓼蓝草中提炼出来的),而青于蓝(但青超过了兰草); 冰 (冰),水为之 (是由水凝固成的),而寒于水(但寒冷超过了水)。”
②由“超过”引申为“往”、“去”。动词。《诗·周南·桃夭》:“之子于归 (这位姑娘去出嫁),宜其室家(欢欢喜喜成了家)。”
③“往”的目的含有“取”意,由此引申为“强取”。动词。《孟子·万章下》:“杀越人于货 (杀死他人,强抢财物),闵不畏死(强横不怕死的人),凡民罔不(所有的人没有不痛恨的)。”
④虚化作介词、连词、语气词。相当于“在”、“对于”、“到”、“用”、“比”、“为”、“依据”、“被”; “和”; “吗”等。现作介词的如:坐于堂上;勇于负责;于读书之外,也常习书画;形势于我们有利;投身于革命;重于泰山;限于篇幅,暂不刊登。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