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 zhòng 衆;甲骨文
;金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甲骨文像多人在烈日下干活的形状。金文“日”讹作“目”。小篆与金文相似。《甲骨文字典》:“盖取日出时众人相聚而作之意。”“众”的本义指“众人在烈日下劳动”。
【字义演释】
①本义消亡。引申指“众人”、“许多人”、“大家”。名词。《史记·陈涉世家》:“此教我先威众耳(这教我先威服众人)。”《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今操已拥百万之众(现在曹操已经拥有百万大军),挟天子而令诸侯(挟持皇帝来命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这确实不能同他争胜)。”方苞《狱中杂记》“众言同 (大家说的一样)。”现如:大众;观众。又作形容词。“众人的”。《左传·襄公十年》:“众怒难犯(群众的愤怒不可触犯),专欲难成(个人的欲望难以达到)。”
②由“众人”引申为“多”、“许多”。与“寡”相对。形容词。《荀子·劝学》:“树成荫而众鸟息焉 (树木长成了林荫,那么许多鸟就会在上面栖息)。”林嗣环《口技》:“一时齐发(同时一齐发出来),众妙毕备 (许多种绝妙的声音都有了)。”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