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fù 金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金文左边是“人”,右边是“寸”,即“手”。合起来,表示用手拿物交给别人。小篆与金文相似。《说文》:“付,与也。从寸,持物对人。”“付”的本义是“给予”。
【字义演释】
①给予、交给。动词。《书·梓材》:“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上天既已把中国的臣民和疆土都给予了先王),肆王惟德用 (今王也只有施行德政)。”诸葛亮《出师表》:“宜付有司 (应该交给主管部门),论其刑赏(研究对他们处罚或奖赏)。”现如:付款;付印;付表决;付诸实施。
②由“给予”引申为“寄托”、“托付”。动词。《后汉书·袁绍传》:“孤以首领相付矣(我以首领相托了)。”曹冏《六代论》:“无所寄付(没有所寄托的)。”
③由“交给”又引申为“置”、“放置”。动词。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以小舟涉鲸波(用小船渡过惊涛骇浪),出无可奈何 (出于没有办法),而死固付之度外矣(我本来把死放在思虑之外了)!”现如:付之一炬。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