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 fēi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甲骨文左边是“己”,表声;右边是“女”,这里指配偶。金文将“女”移到了左边。小篆由金文变化而来。《说文》:“妃,匹也。从女,己声。”“妃”的本义是“配偶”。
【字义演释】
①配偶、妻子。名词。《左传·桓公二年》:“嘉耦曰妃(好姻缘叫做妃),怒偶曰仇(恶夫妻叫做仇),古之命也(这是古代的名称)。”
②由“配偶”引申为“天子之妾”、“太子、王侯之妻”。名词。《吕氏春秋·季春纪》:“后妃斋戒(皇后、妃嫔斋戒后),亲东乡躬桑(要亲到东乡去采桑)。”现作“太子、王侯之妻”。如:王妃。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