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 yù 金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金文上部是“禺”,表声;下面左边是“彳”,表行走,右边是“止”,即“足”。合起来,表示行走相逢。小篆左边变作“辵”,右边是“禺”。《说文》:“遇,逢也。从辵,禺声。”“遇”的本义是“相逢”。
【字义演释】
①相逢。动词。《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及滑(秦军到了滑国),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这时郑国的商人弦高将要到周去做生意),遇之(在这里与秦军相遇)。”《史记·高祖本纪》:“还至栗(战不利,回军至栗)。遇刚武侯(在栗与刚武侯相遇),夺其军(沛公夺刚武侯兵)。”现如:相遇;不期而遇。
②由“相逢”引申为“遭受”、“遇到”。动词。《商君书·战法》:“民倦且饥渴(士兵疲倦,而且又饿又渴),而复遇疾(而又遭受疾病),此其道也(这就是那错误的用兵之道啊)。”《史记·陈涉世家》:“公等遇雨(你们大家碰到下雨),皆已失期(都已经误了朝廷规定的期限),失期当斩(误期该当杀头)。”现如:遇雨;百年不遇。现又引申指“机遇”、“机会”。名词。如:佳遇;巧遇。
③由“相逢”又引申为“接触”、“感触”。动词。《庄子·养生主》:“方今之时(现在),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我只用心神去接触而不必用眼睛去观察),官知止而神欲行(眼睛的官能似乎停了下来而精神世界还在不停地运行)。”
④由“相逢”又引申为“合”、“投合”。动词。《孟子·公孙丑下》:“千里而见王(千里迢迢来见齐王),是予所欲也(这是我所希望的),不遇故去(但是政见不合而离去),岂予所欲哉(难道是我所希望的吗)?”《韩非子·难二》:“以事(使他们办事),遇于法则行(符合法令就让他们去做),不遇于法则止(不符合法令的就加以禁止)。”
⑤由“投合”引申为“得志”、“见赏”。动词。《史记·儒林列传》:“世以混浊莫能用(但世道已经混乱不堪了,所以孔子亦未能得到重用),是以仲尼干七十余君无所遇(相传他干求了七十几个国君,也没有一个见赏他)。”《论衡·逢遇》:“操行有常贤(操行,有一贯优良的),仕宦无常遇(而做官,却没有总是被赏识和重用的)。”
⑥由“得志”引申为“求得”。动词。《列子·杨朱》:“凡生之难遇(大凡生存是很难得到的),而死之易及(而死亡却容易碰上);以难遇之生(用很难得到的生存),俟易及之死(去等待容易碰上的死亡),可孰念哉(还有什么可以考虑的呢)?”
⑦由“见赏”引申为“对待”。动词。诸葛亮《出师表》:“盖追先帝之殊遇(这是追念先皇帝对他们的特殊厚待),欲报之于陛下也(想要在陛下身上来报恩啊)。”
⑧由“对待”引申为“对付”。动词。《商君书·外内》:“以此遇敌(用这样的民众去对付敌人),是以百石之弩射飘叶也(这好比是用上万斤的力量才能拉开的强弓去射飘落的树叶),何不陷之有哉(哪会有攻不破的呢)?”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