趾 zhǐ 甲骨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甲骨文像足形。后左边加“足”,写作趾。《尔雅·释言》:“趾,足也。”“趾”的本义是“脚”。
【字义演释】
①脚。名词。《易·噬嗑》:“象曰(《象传》说):屦校灭趾(在鞋子上面套上木枷,遮住脚),不行也(不能行走)。”《左传·桓公十三年》:“举趾高(走路把脚抬得很高),心不固矣(心意就浮动了)。”现如:趾高气扬。
②由“脚”引申指“脚趾”。名词。《易林·困之鼎》:“踝踵足伤(脚的踝子骨和脚后跟都受了伤),右趾病疡(右脚指又患疮疾)。”鲁迅《故事新编·补天》:“(伊)正要伸手,又觉得脚趾(指)上有什么东西刺着了。”现如:趾骨。
③由“脚”又引申为“踪迹”。名词。王勃《观佛迹寺》:“莲座神容俨(莲座上端坐着庄严的神像),松崖圣趾余(松岩上遗留下清晰的圣迹)。”
④由“脚”又引申为“止”,“停止”。动词。《管子·弟子职》:“先生将息(先生将要休息),弟子皆起(弟子都起来服侍)。敬奉枕席(恭敬地奉上枕席),问所何趾(问老师脚止何方)。”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