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 kè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甲骨文和金文上像胄形,下从皮省。小篆由金文变化而来。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 (克) 像人戴胄形。”“克”的本义指“戎服”。
【字义演释】
①本义后为“甲”、“铠”所取代而消亡。因“克”的“戎服”含有“自御”意,所以引申为“能够”。动词。《诗·大雅·荡》:“靡不有初(凡事莫不有开始),鲜克有终 (可是很少有能够坚持到底的)。”现如:克勤克俭。
②由“能够”引申为“制胜”、“攻下”。动词。《左传·庄公十年》:“既克(战胜以后),公问其故(鲁庄公问曹刿什么缘故)。”《老子》第五十九章:“重积德(不断地积聚德),则无不克(就能够攻无不下)。”现作“攻下”。如:连克数城;克敌制胜。
③由“制胜”引申为“克制”、“约束” (含有自己战胜自己意)。动词。《论语·颜渊》:“克己复礼为仁(克制自己,让言行合乎礼仪就是仁德)。”现如:以柔克刚;克服困难;克己奉公。
④由“克制”引申为“约定(时间)”、“限定(时间)”。动词。《后汉书·钟离忌传》:“与克期俱至(同约定的日期一起来到),无或违者(没有人违背)。”《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公乃克日会战(曹操于是约定日期交战)。”现作“限定(时间)”。如:克日完成。
⑤现借作“公制重量或质量单位”。一克等于一千克(公斤) 的千分之一。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