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 jiù 甲骨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甲骨文左边是“各”。《正字通·口部》:“凡事物离析不相合皆谓之各。”右边是“人”。合起来,人遭离折不相合的事,表示灾祸。小篆由甲骨文演变而来。《说文》:“咎,灾也。从人,从备。各者,相违也。”“咎”的本义是“灾祸”。
【字义演释】
①灾祸、凶。名词。《书·大禹谟》:“民弃不保(人民抛弃他们不予保护),天降之咎(上天也降灾于他)。”《左传·昭公八年》:“诸侯必叛(诸侯必然背叛),君必有咎(国君必然有灾祸)。”现如:休咎(吉凶);咎由自取。
②由“灾祸”引申为“过失”、“罪过”。名词。《诗·小雅·伐木》:“宁适不来(是他因事而不来),微我有咎(非我有错不恭敬)。”诸葛亮《出师表》:“若无兴德之言(如果没有使陛下发扬品德的忠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就责罚郭攸之、费祎、董允等人的怠慢),以彰其咎(以显示他们的过错)。”
③由“过失”引申为“责备”、“追究过失”。动词。《论语·八佾》:“成事不说(做成了的事不要再解释),遂事不谏(结束了的事不必再劝阻),既往不咎(已经过去的事不再追究)。”
④由“灾祸”又引申为“憎恶”。动词。《史记·殷本纪》:“纣之臣祖伊(纣王的臣子祖伊),闻之而咎周(听到这事后,因而憎恶西伯)。”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