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 bǐng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甲骨文、金文和篆文都从手,从禾,像一只手持着禾形。《说文》:“秉,禾束也。从又持禾。”又,即手。“秉”的本义是“禾把”。
【字义演释】
①禾把。名词。《诗·小雅·大田》:“彼有遗秉(那里有掉下的禾把),此有滞穗(这里有丢弃的谷穗)。”范缜《神灭论》:“岂不以僧有多稌之期(这难道不因为僧有多收稻子的希望),友无遗秉之报(而穷朋友却没有收获后掉在田里的一把谷物的报答吗)?”
②因“禾把”有“手握着”意,所以引申为“手拿着”。动词。《诗·邶风·简兮》:“左手执龠(左手执着笛龠吹奏),右手秉翟(右手拿着野鸡的尾羽挥舞)。”又《郑风·溱洧》:“溱与洧方涣涣兮(溱水和洧水都正春冰初解,水流充沛啊),士与女方秉简兮(游春的青年小伙子和姑娘们手里拿着清香的兰草)。”
③由“手拿着”引申为“主持”、“掌握”。动词。《诗·小雅·节南山》:“秉国之均(国家政权由你掌握。均:同“钧”、“制陶器所用的转轮,借以比喻国家大权),四方是维(四方靠你来维持)。”《三国志·魏书·吕布传》:“共秉朝政(共同掌握朝廷政事)。”现作“主持”。如:秉公处理。
④因“禾把”含有一定“数量”,所以引申作量词。表示容量单位,即十六斛为一秉。《礼记·仪礼》:“十斗曰斛(十斗叫做一斛),十六斗曰䉤(十六斗叫做一薮),十薮曰秉(十䉤叫做一秉)。”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