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nán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甲骨文左边是田,右边
是耒,连起来像以耒作于田中,表示男子从事农耕。金文变作上部是田,下部是耒。小篆下部讹作“力”。《甲骨文字典》:“农耕乃男子之事,故以为男子之称。”“男”的本义指“男子”。
【字义演释】
①男子、男人。名词。陶潜《桃花源记》:“男女衣著(男人和女人的衣服穿着),悉如外人(完全像外面进来的人)。”现如:男女平等。
②由“男人”引申为“男性的”。形容词。《诗·小雅·斯干》:“维熊维罴(梦中见到熊和罴),男子之祥(就是生男孩子的好吉兆)。”现如:男学生。
③由“男性的”引申专指“儿子”。名词。《史记·文帝本纪》:“太仓公无男 (太仓公没有儿子),有女五人(有五个女儿)。”《汉书·霍光传》:“武帝六男 (汉武帝六个儿子),独有广陵王胥在(只有广陵王刘胥健在)。”
④因“男子”在农耕社会有“尊贵”意,因而后来用“男”作为“五等爵”之称,即指“古代五等爵位的最后一等”。名词。《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君王制定的奉禄和爵位),公、侯、伯、子、男凡五等(有公、侯、伯、子、男共五等)。”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