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 fén 甲骨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甲骨文上面是“林”或“草”;下面是“火”。合起来,表示火烧草木。古人田猎,为了把野兽从树林草莽中赶出,就用火烧。小篆讹作“燓”。《说文》:“燓,烧田也。从火、棥,棥亦声。”段玉裁注:“燓即焚之。”商承祚《殷虚文字类编》:“今证之卜辞,亦从林,不从棥,可为段说佐证。或又从草,于烧田之谊更明。”“焚”的本义是“烧”。
【字义演释】
烧。动词。《韩非子·难一》:“焚林而田(焚烧树林来打猎,〔苟且获得了较多的野兽〕),后必无兽(但以后在这里就一定打不到野兽了)。”《世说新语·德行》:“阮后闻之叹曰(后来阮裕知道了,叹气说):‘吾有车而使人不敢借(我有车子却使别人不敢借),何以车为(要这车子干什么)!’遂焚之(于是就把车子烧了)。”现如:焚烧;焚毁;玩火自焚。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