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 xiàn 憲;金文
;小篆
【字形及本义】金文上部是“害”省,表声;中间是“目”,下部是“心”,心目并用,表示敏捷。小篆由金文演变而来。《说文》:“憲,敏也。从心,从目,害省声。”“宪”的本义是“敏捷”。
【字义演释】
①敏捷。形容词。《说文·心部》:“宪,敏也。”段玉裁注:“心目并用,敏之竟也。”
②由“敏捷”引申为“方法”。名词。《管子·宙会》:“其处大也不究〔窕〕(放在大的地方不细小),其入小也不塞(放在小的地方不堵塞),犹迹求履之宪也(就像按照各种足迹来做鞋的方法一样)。”
③由“方法”引申为“法令”。名词。《管子·立政》:“正月之朔(正月初一日),百吏在朝(百官在朝),君乃出令(国君发出法令),布宪于国(并将法令向全国布置)。”现如:宪章。现引申指“宪法”。如:立宪。
④由“法令”引申为“效法”。动词。《书·说命中》:“惟天聪明(上天聪明公正),惟圣时宪(圣主善于效法它),惟臣钦若(臣下敬顺它),惟民从乂(人民就顺从治理了)。”
⑤由“效法”引申为“典范”。名词。《书·蔡仲之命》:“尔乃迈迹自身(你要使自身迈步前进),克勤无怠(能够勤劳不怠),以垂宪乃后(用以留下典范给你的后代)。”
【字义发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