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為「純」之異體。音➀ㄔㄨㄣˊ➁ㄓㄨㄣˇ。
《說文解字.糸部》:「
,絲也。從糸屯聲。常倫切。」今音ㄔㄨㄣˊ。
《康熙字典.糸部》:「
,《篇海類篇》同
。」同書〈糸部〉「
」:「與純同。《詩.召南傳》昏禮
帛不過五兩。《釋文》
依字糸旁才,後人遂以才為屯,因作純,非。」則知「
」即「
」字,而「
」與「純」同,則「
」亦與「純」同。
按:「純」字隸書或作「
」(《衡方碑》),或作「
」(《景北海碑陰》)(均見《隸辨.平聲.諄韻》「純」下),《篇韻》云:「
,純字之訛。」「純」訛作「
」,一變而再訛作「
」其變可知。
又按:各本字書皆云「
」同「緇」,「才」與「甾」,古音皆「之」部字,為聲符異構之異體字,而「
」又因訛而與「純」同,《詩.召南傳》之《釋文》云:「
依字糸旁才,後人遂以才為屯,因作純,非。」係就文字構形原理論斷,以訛誤既成事實,仍定「
」為「純」之異體。
(二)
=>「緇」之異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