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為「勀」之異體。段注本《說文解字.力部》:「勀,尤 也。從力克聲。」段玉裁注:「 又 之尤者也。剋者以力制勝之謂,故其事為尤勞。許書 與克義不同。」《廣韻.入聲.德韻》:「剋、剋己,又必也,殺也,急也; ,自強。」《隸辨.入聲.德韻》:「按《說文》本作 ,從克從力。碑訛從刀,他碑亦從刂者,即偏旁刀字也, 變為 ,復變為剋, 與剋遂為兩字,《廣韻》並收之。訓 為自彊,別訓剋為剋己。」勀之與 ,形體小異,實一字也。訓自彊之義,諸書並作「 」,惟《字彙.力部》、《正字通.力部》、《康熙字典.力部》、《中文大辭典.力部》、《漢語大字典.力部》作「勀」。故 確為勀之異體也。 (一) =>「剋」之異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