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箌」為「 」之異體。「 」之字形,《說文》未見。然見收於《龍龕手鏡.刀部》、《龍龕手鑑.刀部》。《集韻.去聲》既收 ,(號韻),又收箌,(效韻),而義皆訓大也。故《正字通.刀部》 ,注云:「同箌,舊本竹部八畫收箌,今作 ,重出。音質,訓刈。音道,音卓,訓大,分箌 為二並非」。其後字書或入竹部收箌(《字彙補》),或入刀部收 (《康熙字典》)。可見此二字音義無別,或因書寫之異,乃分二字形,其實一也。故此二字可互為異體,則「箌」亦為「 」之異體也。 #「箌」另兼正字。 (一) =>「罩」之異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