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為「脤」之異體。「脤」,《五經文字》《玉篇》《四聲篇海》並作「 」。《廣韻》《集韻》或體亦作「 」,按「 」為「脤」之異體。《五經文字.肉部》:「 ,祭 。」《重訂直音篇.卷二.肉部》:「 ,音腎。祭肉盛以 器。」下出「 」字,云:「同上。」《正字通.肉部》:「 ,同脤,俗省。」《康熙字典.肉部》:「 ,《集韻》脤或作『 。』」按《集韻.上聲.軫韻》:「  ,《說文》:社肉盛以蜃,故謂之 ,天子所以親遺同姓……或作 。」又聲符臣,古音定母、六部;辰,古音定母、九部。為雙聲。韻部真、諄旁轉,蓋以音近之聲符替換。故可定「 」為「脤」之異體。 (一) =>「腎」之異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