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為「沭」之異體。《說文.水部》:「 ,水出青州浸,從水,朮聲。」《金石文字辨異.入聲.屋韻.沐字》引〈漢楊震碑陰〉:「『魏郡 季興。』按: ,水名也。《廣韻》沐又姓。《風俗通》曰:『漢有東平太守沐簡。』此蓋訛沐為 。」《增廣字學舉隅.兩字辨似》:「沐 。上音木。無點,濯髮也,潤澤也,治也,沐浴,沐用潘,浴用湯。下音術,水名,又 陽、縣名。今屬淮安府。」今按「沐」本無點,自〈楊震碑陰〉加點作 ,乃與訓水名之 相混,訓水名之 ,本字作沭。而形變作「 。今定作「沭」之異體。 (一) =>「沐」之異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