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 (2903) U+6267⿰扌丸
異體字表 執(834075) 秇(2857) 𠌷(38) 𠙜(0) 𡘺(3) 𡙕(7) 𢦕(0) 𢩾(0) 𤞷(1) 𥝡(0)
正 字 表 执(簡)
1. zhí
【丑集中】【土字部】:【唐韻】【集韻】【韻會】之入切【正韻】質入切,音汁。守也,持也。【書·大禹謨】允執厥中。 又處也。【禮·樂記】師乙曰:請誦其所聞,吾子自執焉。 又塞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聞執讒慝之口。 又父之友曰執友。【禮·曲禮】見父之執,不問不敢對。【後漢·馬援傳】援爲梁松父執,松貴拜援牀下,援不之答。 又捕也。【禮·檀弓】肆諸市朝,而妻妾執。【孟子】執之而已。 又姓。又執失代,三字姓。 又與慹同。【前漢·朱博傳】豪强執服。【註】謂畏威懾服也。 本作𡘺,省作執。亦作瓡。考證:〔【書·大禹謨】允執其中。〕 謹照原其改厥。康熙字典
正字
[簡] 执 U+6267
異體字
[1] 執 zhí (834075) U+57F7 中华字海, j2ff
执政(116) / 執政(47385)
漢語大詞典·執政: 1.掌管国家政事。2.掌握国家大权的人。3.主管某一事务的人。犹执事。4. 宋 金 某些高级官员的通称。5.北洋军阀时期的官职名。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后, 皖 系军阀 段祺瑞 组织临时政府,任“
执政 ”。6.执正,主持正义。而不得即爲□邢以十謀蓋世膽略過人之南大理卿臣周應秋而不得使任
执政 以執法不阿纖塵不桀之南京舊禮部侍郎臣朱之蕃而不得主持大禮以危明·國朝武功紀勝通考[顔季亨]【明天啓刻本】音篇子孔當國代子駟為載書以位序聽政辟自羣卿諸司各守其職位以受
執政 之法不得與朝政○辟婢亦反與音預下魯不與同【疏】注自羣至朝政○先秦·春秋左傳正義[左秋明]【清阮刻十三經注疏本】执鞭(15) / 執鞭(6489)
盖貧富有命天下之貨殖者亦多矣必以子貢晚歳之富爲貨殖所致則孔子
执鞭 之云爲不足信耶即日眼尚昏花看書數行復閉久之得吾兄手翰因復强答明·張邦奇集[張邦奇]【明刻本】言傳聞之誤邪如我酬恩合
執鞭 【史記管晏傳】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爲之執鞭 所忻慕焉唐·樊川詩集注[杜牧]【清嘉慶德裕堂刻本】宰执(69) / 宰執(14634)
蓄金銀之人並盡納官店户主併許杏陳知情與同情隐匿併依軍法又㮄自
宰执 以下應贈賜金帶者併納赴官又詔毁神霄金寶輪悉以充數 二十日辛巳淸·金史補[杭世駿]【清鈔本】蓄金銀之人並盡納官戸店主並許告陳知情與同罪隠匿並依軍法又榜示
宰執 已下應賜贈金帶者並納赴官又詔毁神霄金輪悉以充數宋·三朝北盟會編[徐夢莘]【清許涵度校刻本】执贄(8) / 執贄(2855)
之曰求知己如是而不問則拜如前所為者名之曰温劵如是而又不問則有
执贄 於馬前自賛曰某人上謁者嗟乎風俗之弊至此極矣竊謂近世有認拜貴顯明·閑適劇談[鄧球]【明萬曆鄧雲臺刻本】鄉行甚敦即獲第到天闕參部同輩中最寒約念勲徳名世者近自家山誼當
執贄 於前耳若有艱棘處望為提撕不勝僣越之祝敢以為請逖聽崇亮宋·九華集[員興宗]【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执事(184) / 執事(81579)
有罪矣惟耒之不才所志止于為貧而所欲未過其分或者猶在可言之域費
执事 片言之劳而耒之賜足矣干冒台嚴死罪宋·張右史文集[張耒]【四部叢刊景舊鈔本】唯有止還之語耳令游吉還使鄭伯來故游吉原其意為此辭作甚之言耳而
執事 有不利焉違盟言闕君德是於楚為不利也小國是懼懼楚不利耳不敢自憚先秦·春秋左傳正義[左秋明]【清阮刻十三經注疏本】执戟(12) / 執戟(1727)
得而不止如田獵而不反者安得禽之獲哉揚雄久居莽賢之間官不過侍郎
执戟 是也全門玉堂非其時則有道者不處也顧雄欲之而不得者作易者其知雄宋·誠齋易傳[楊萬里]【宋刻本】門然侍郎黃門侍郎二官全別沈以爲同誤也答客難曰官不過侍郎位不過
執戟 非黃門侍郎明矣郡縣掾吏幷出豪家負戈宿衛皆由勢族掾吏卑位負戈賤南北朝·文選[蕭統]【胡刻本】执筆(14) / 執筆(8345)
余亦謂唐无文章惟韓退之送李愿歸盤谷一萹而巳平生欲效此作一萹毎
执筆 輒罷因自𥬇日不荼且放教退之独歩唐人䟦序後云云昌黎韓愈知名之唐·朱文公校韓昌黎先生集[韓愈]【四部叢刊景元刊本】亦謂唐無文章惟韓退之送李愿歸盤谷序一篇而已平生欲效此作一篇每
執筆 輒罷因自笑曰不若且放教退之獨步補注此序孟州濟原有石本其間異同唐·五百家注昌黎文集[韓愈]【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堅执(13) / 堅執(5481)
將武百戰百勝莫如大王藉嘗云天下初發難時假立諸侯後以伐秦然身被
堅执 銳首事暴露於野三年㓕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與藉力也諸侯畏慴惟所號宋·經進東坡文集事略[蘇軾]【四部叢刊景宋本】初發難時集解服䖍曰兵初起時正義難乃憚反假立諸侯後以伐秦然身被
堅執 銳首事暴露於野正義暴蒲北反三年滅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君與籍之力漢·史記[司馬遷]【清乾隆武英殿刻本】执法(71) / 執法(21217)
漢語大詞典·執法: 1.执行或执掌法令。2.
执法 的官吏。 王莽 时曾改御史为“執法 ”。3.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