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說文》不錄,見於《說文》新附。《說文》新附:,鶩也。俗謂之鴨。从鳥,甲聲。(烏狎切)
1. 動物名。鳥綱雁形目。嘴扁平,足短,趾間有蹼,善游水,但兩翼小,不能高飛。可分為家鴨、野鴨兩種。普通家鴨多為白色,野鴨為雜色。大徐本《說文解字.鳥部.新附》:「鴨,鶩也。俗謂之鴨。」
2. 通「丫」。如:「丫頭」。
〔關鍵文獻〕
大陸《簡化字總表.第三表》。
《字彙補.鳥部》。
「」為「鴨」之異體。大徐本《說文解字.鳥部.新附》:「,鶩也。俗謂之鴨。從鳥,甲聲。烏狎切。」《字彙補.鳥部》:「,《說文長箋》與鴨同。《篇韻》作。」《增廣字學舉隅.卷二.古文字略》:「,同鴨字。」按「鴨」字本從鳥、甲聲。字亦有作「」。《字彙補》作「」者,蓋屬省形故也。「」為「鴨」之異體,則「」亦可以為「鴨」之異體矣。
《佛教難字字典.鳥部》。
《宋元以來俗字譜.鳥部》引〈金瓶梅〉。
《廣韻.入聲.狎韻》。
「」為「鴨」之異體。大徐本《說文解字.鳥部.新附》:「,鶩也。俗謂之鴨。從鳥,甲聲。烏狎切。」《廣韻.入聲.狎韻》:「鴨,水鳥。或作、、。」《四聲篇海.鳥部》:「鴨、、,三,烏甲切。水鳥,亦作。」《字彙補.鳥部》:「,同鴨。《說文長箋》作。」按「鴨」字之字構為從鳥,甲聲。聲符之位置,或左或右,其字無別。故「」可為「鴨」之異體。
「」為「鴨」之異體。大徐本《說文解字.鳥部.新附》:「,鶩也。俗謂之鴨。從鳥,甲聲。烏狎切。」《廣韻.入聲.狎韻》:「鴨,水鳥。或作、、。」《四聲篇海.鳥部》:「鴨、、,三,烏甲切。水鳥。亦作。」按「鴨」之聲符為「甲」,其構字位置或左、或右、或下,義皆無別,故「」可為「鴨」之異體也。
《玉篇.鳥部.鴨字》。
「」為「鴨」之異體。大徐本《說文解字.鳥部.新附》:「,鶩也。俗謂之鴨。從鳥,甲聲。烏狎切。」《廣韻.入聲.狎韻》:「鴨,水鳥。或作、、。烏甲切。」《集韻.入聲.狎韻》:「、鴨、,鳥名。《博雅》、鶩、也。或作鴨、,亦書作、、。」《類篇.鳥部》說同。《字彙.鳥部》:「,乙甲切,音鴨,水鳥。」《正字通.鳥部》:「,與鴨同。」按依以上各書之說,則「」為「鴨」之異體,應可無疑矣。
《集韻.入聲.狎韻》。
「」為「鴨」之異體。大徐本《說文解字.鳥部.新附》:「,鶩也。俗謂之鴨。從鳥,甲聲。烏狎切。」《玉篇.鳥部》:「鴨,烏甲切。水鳥。亦作。,同上。,古文。」《集韻.入聲.狎韻》:「、鴨、,鳥名。《博雅》、鶩,也。或作鴨、。亦書作、、。」《四聲篇海.鳥部》:「,音鴨。」《字彙補.鳥部》:「,古文鴨字。《廣雅》、鶩,也。曹憲註,亦有鴨字如此。」按「」從「邑」聲,聲符或在右,或在下,其義無別。「」既為「鴨」之異體,則「」亦可為「鴨」之異體矣。
◎「」,今標準字體作「鵪」。
「」為「鴨」之異體。大徐本《說文解字.鳥部.新附》:「,鶩也。俗謂之鴨。從鳥,甲聲。烏狎切。」《玉篇.鳥部》:「鴨,烏甲切,水鳥。,古文。」《集韻.入聲.狎韻》:「、鴨、,鳥名。《博雅》、鶩,也。或作鴨、。亦書作、。」《類篇.鳥部》說同。《字彙.鳥部》:「,古鴨字。又烏南切,音安,鳥名。」按依《玉篇》、《集韻》、《類篇》、《字彙》之說,知「」亦為「鴨」之異體矣。
《字學三正.體製上.古文異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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