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隰」之異體。隰,《說文. 部》:「 ,阪下溼也。從 、 聲。」《正字通.阜部》收「 」字,注云:「同隰。《周禮》辨五地之物宜曰原 。」《康熙字典.阜部》「 」下云:「《正字通》同隰,引《周禮.地官.大司徒》五曰原 。按:《周禮》本作隰。諸書皆無 字。《字彙》亦不載,《正字通》誤增,應刪。」《中文大辭典.阜部》收「 」字,注云:「與隰同。《正字通》 ,同隰。」按: 字亦見唐慧琳《一切經音義》「下淫曰 。」《正字通》言「 」同「隰」亦有據,《康熙字典》言《正字通》誤增,不可信,「 」當為「隰」之異體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