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為「釆」之異體。《說文解字.釆部》:「釆,辨別也。象獸指爪分別也。凡釆之屬皆釆,讀若辨。 ,古文釆。」《玉篇.釆部》:「釆,蒲莧切,辨別也。象獸指爪。 ,古文。」《集韻.去聲.襉韻》:「釆、 。《說文》:『辨別也。象獸指爪分別也。』古作 。」《字彙補.爫部》:「 ,古文釆字。」按《玉篇》、《集韻》所引古文作「 」,與今形小異,《字彙補》所收錄者乃今形之所自出也。考此字之形,殆由《說文》古文「 」隸變而來,上變作 ,下變作 ,合為《玉篇》、《集韻》之「 」形,而《字彙補》作「 」者,亦猶「 」字作「平」之比也。《康熙字典.釆部》:「釆古文 。」則又將上爫之中間一點與下 連成一筆,故形變為「 」。故今定為「釆」之異體。 (二) =>「乎」之異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