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輠」之異體。
《說文解字.木部》:「
盛膏器。從木咼聲,讀若過,乎臥切。」
《龍龕手鑑.車部》:「胡罪、胡瓦二反,車轂頭。」木部:「
,車釭盛器也。」《廣韻.上聲.馬韻》:「輠,轂頭轉貌。」〈平聲.戈韻〉:「
,車盛膏器。
,上同。」《六書正譌.上聲.哿韻》:「
,合果切,盛膏器。別作
、輠並非。」《正字通.車部》:「
,同
。通作輠。」按根據以上所引,可証古代「
、
」二形通用。皆指車子之轉動部分而言。古代以木為輪軸,故字可從「木」。又「咼、果」二聲符古音相近,故可替換。因此以「
」為「輠」之異體。
#「楇」另兼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