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議、和解。《說文解字.言部》:「講,和解也。」《戰國策.秦策四》:「三國之兵深矣,寡人欲割河東而講。」《史記.卷六九.蘇秦列傳》:「已得講於魏,至公子延,因犀首屬行而攻趙。」 2. 談論、說話。《後漢書.卷二五.卓魯魏劉列傳.劉寬》:「每行縣止息亭傳,輒引學官祭酒及處士諸生執經對講。」《文明小史》第一六回:「點心吃過,彼此一面吃茶,一面閑講。」 3. 說明、解釋義理。《後漢書.卷二八下.馮衍傳》:「然後闔門講習道德,觀覽乎孔老之論,庶幾乎松喬之福。」元.張鳴善〈普天樂.講詩書〉曲:「講詩書,習功課。」 4. 注重、顧及。《論語.述而》:「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禮記.禮運》:「選賢與能,講信脩睦。」 5. 考校、較量。《國語.鄭語》:「擇臣取諫工而講人多物,務和同也。」三國吳.韋昭.注:「講,論校也。」 6. 量詞。計算講次之單位。如:「民生主義第三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