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謔」之異體字。音ㄋㄩㄝˋ。
段注本《說文解字.言部》云:「
,戲也。從言虐聲。虛約切。」虛約切本音當讀ㄒㄩㄝˋ,唯北京音系中,「謔」字讀ㄋㄩㄝˋ。
《集韻.入聲.藥韻》云:「
謔,迄却切。《說文》戲也。或省文。」按:「謔」字小篆作「
」,從言虐聲。虐字小篆作「
」,從虍爪人。則「
」乃據小篆楷化而成。《集韻》所云「或省文」,即省去「人」,而成今日通行之「謔」也。
《類篇.言部》、《四聲篇海.言部》、《字彙補.言部》、《康熙字典.言部》、《中文大辭典.言部》等諸書均錄有「
」字。故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