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徐本《說文解字.衣部》:「 ,南楚謂襌衣曰 。從衣枼聲。」然「 」字至段注本《說文》改為「 」,從衣枼聲。段氏云:「從衣枼聲,各本作枼,而篆體仍作 ,是改篆而未改說解也。枼者,薄也,襌衣,故從枼。《方言》、《廣雅》、《玉篇》、《廣韻》皆作褋,至《集韻》乃云 省作褋,正誤於已改之《說文》耳。」今考《集韻.入聲.帖韻》:「 ,《說文》南楚謂襌衣曰 。或省。」以「 」為正,以「 」為異體。今據段注,則正異當互倒。因其從葉,致有以訛解訛者,如《正字通.衣部》:「 ,與 同。《說文》作 。南楚謂襌衣曰 ,從衣葉聲。今襌衣衣不重也。《備考》:『重衣也。從葉者,以葉有重疊意。』與《說文》反,今不從。」張氏所引《備考》即以訛解,不從是也。然文獻既錄「 」字,收為「褋」之異體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