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蟘」之異體。音ㄊㄜˋ。
《說文解字.虫部》:「,蟲食苗葉者。吏乞貸則生蟘。從虫從貸,貸亦聲。《詩》曰:『去其螟蟘。』」徐鉉徒得切,今音ㄊㄜˋ。段注本《說文》易字形為「」,字構為「從虫貣,貣亦聲。」
按:「蟘」,漢隸作「」,不作「蟘」,《五經文字.虫部》亦作「」,唯《龍龕手鑑.虫部》、《玉篇.虫部》已皆作「蟘」,與徐鉉《說文》同,當是本作「」,後作「蟘」。今以後起之「蟘」為正字,則「」為其異體。
《字彙補.虫部》:「,與同。」《康熙字典.備考.虫部》:「,《奚韻》同。」《玉篇.虫部》:「同蟘。」《類篇.虫部》:「,同蟘。」《字彙.虫部》:「,俗蟘字。」「」既為「蟘」之俗字,而「」「」同字,則「」亦當為「蟘」之俗字。
考「蟘」為從虫貸聲之形聲字,「貸」則為從貝代聲之形聲字,「代」則為從人弋聲之形聲字。故「蟘」與「」,其字根相同,究其最初聲母為「弋」字,故其語根亦相同。為改易聲符之異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