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籗」為「篧」之異體。
大徐本《說文解字.竹部》
,注云:「罩魚者也。從竹靃聲。竹角切。籗,注云:「
或省」。段注本《說文解字.竹部》篧,
或從
。注云:「鉉本篆作籗,云
或省」。
依大徐本、段注本《說文》則「
」、「籗」、「篧」同也。又據《龍龕手鏡.竹部》、《龍龕手鑑.竹部》以「篧」為「籗」之俗字。《字彙.竹部》篧,亦云:「俗籗字。《爾雅》篧謂之罩」。《正字通.竹部》篧,注云:「同籗省,《說文》贅作
」。《重訂直音篇.卷四.竹部》篧、
同籗。故以「篧」為正字,則收「籗」字為其異體。
#「籗」另兼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