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筐」之異體。「筐」之篆文作「 」,為「匡」( )之或體,段注本《說文解字.匚部》:「 ,飯器,筥也。從匚 聲。 , 或從竹。」「 」,隸定省作「匡」(見《隸辨.平聲.陽韻》引〈韓勑後碑〉),為今之通行者,或體從竹,即「筐」是也。「 」字始見《玉篇》,凡二出:匚部「 」下曰:「亦作『 』。」竹部:「蠶 方曰 。」而《廣韻.平聲.陽韻》則曰:「 ,籠。」與「飯器」義通。夫「 」字,當是「筐」之省筆而成者,其中本從「王」( ),今則變作「干」,與干犯字形混,視為訛字可也,然字書已錄,音義又與「筐」同,以為「筐」之異體有據,故可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