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瑞玉以賜。古代將玉質信物中分為二,雙方各執其一。《說文解字.玨部》:「班,分瑞玉。」《書經.舜典》:「既月乃日,覲四岳群牧,班瑞於群后。」《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列傳》:「(援)乃散盡(貨殖財產)以班昆弟、故舊,身衣羊裘、皮褲。」 2. 分別、離群。《左傳.襄公十八年》:「邢伯告中行伯曰:『有班馬之聲,齊師其遁。』」唐.李白〈送友人〉詩:「揮手自茲去,蕭蕭班馬鳴。」 3. 頒布。《漢書.卷九九.王莽傳中》:「秋,遣五威將王奇等十二人,班符命於天下。」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史傳》:「自周命維新,姬公定法,紬三正以班歷,貫四時以聯事。」 4. 相等、等同。《孟子.公孫丑上》:「伯夷、伊尹於孔子,若是班乎?」漢.趙岐.注:「班,齊等之貌也。」 5. 行次、排序。《文選.張衡.東京賦》:「然後百辟乃入,司儀辨等,尊卑以班。」三國吳.薛綜.注:「班,位次也。謂尊卑有等差也。」《儒林外史》第三五回:「過了奉天門,進到奉天殿,裡面一片天樂之聲,隱隱聽見鴻臚寺唱:『排班』。」 6. 定時開動的。如:「班機」。清.徐珂《清稗類鈔.舟車類.班船》:「江蘇之稱航船,曰:『班船』。喻其往來有定,更番為代也。」 7. 按時間分成的工作段落。如:「上班」、「值班」、「輪班」、「加班」。《福惠全書.卷三.蒞任部.親查閱》:「刑書每夜輪班直宿,火夫每夜繞獄巡更,不許怠誤,違者重究。」 8. 返還。如:「班師回朝」。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德行》:「遂班軍而回還,一郡並獲全。」元.喬吉《兩世姻緣》第三折:「你奉聖旨破吐蕃、定西夏,班師回朝,便當請功受賞。」 9. 分類同一屬性之事物: (1) 行業中之小團體。如:「戲班」、「馬戲班」。 (2) 工作或學習人員之分組組別。如:「甲班」、「初級班」、「才藝班」、「進修班」。 10. 軍隊編制單位。屬於排,通常由十人組成。 11. 當量詞: (1) 計算人群之單位,如:「一班人馬」 (2) 計算交通工具定時開動之單位,如:「兩班飛機」 (3) 計算組織之單位,如:「學校班級有五十二班」。 (4)計算工作時段的單位。如:「這星期加了三班工作。」 12. 「班班」: (1) 繁茂的樣子。亦作「斑斑」。 (2) 明顯的樣子。《通俗常言疏證.文事.班班可考引小忽雷劇》引《小忽雷劇》:「傳奇家強半是平空造,只此事班班可考。」 (3) 車輛往來眾多的樣子。《續漢書志.第一三.五行志一》:「一徒死,百乘車。車班班,入河閒。」唐.杜甫〈憶昔詩〉:「齊紈魯縞車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 13. 姓。如漢代有班彪、班超、班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