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玟」之異體。「玟」之篆文,大徐本《說文解字.玉部》作「 」,曰:「火齊,玟瑰也;一曰石之美者。從玉文聲。」而段注本則作「 」,曰:「玟瑰、火 珠;一曰石之美者。從王文聲。」「 」字見《字彙補.玉部》,曰:「與『瑉』同。《周禮.夏官.弁師》註:『 ,惡玉名。』」《康熙字典.玉部》、《中文大辭典.玉部》從之。按:今阮刻本《周禮.夏官.弁師》:「瑉玉三采。」鄭注:「故書『瑉』作『 』。…… ,惡玉名。」《說文解字.玉部》:「 ,三采玉也。」段注:「江沅曰:『惡王者,亞次之玉也。古惡、亞字通。』……故書作『 』,新書作『珉』,皆謂石之次玉者。」字作「 」者,恐是因「無」之重文作「无」而改形訛誤也,故云「與『瑉』同」,「瑉」為「玟」之異體,則「 」亦如之,故可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