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為「燃」之異體。段注本《說文解字.火部》:「 ,燒也。從火 聲。 ,或從艸難。」段注:「徐鉉等曰:艸部有此字,此重出,與火部無涉也。按篆當作 ,或古本作 ,轉寫奪火耳。《漢五行志》:『巢 墮地。』《廣韻》引陸佐公〈石闕銘〉:『刑酷 炭。』」《廣韻》:「語助。又如也,是也。《說文》曰:『燒也。』俗作燃。又姓。《左傳》楚有然丹。何氏《姓苑》云:今蒼梧人。燃、俗。見上注。 、陸佐公〈石闕銘〉云:『刑酷 炭。』」《字彙.火部》:「燃、俗然字。然已從火傍,復加火非古字意矣。」《正字通.火部》:「 ,同然。《漢召信臣傳》:『晝夜 縕火。』陸 〈石闕銘〉:『刑酷 炭。』」按然本為然燒之本字,後然借為語詞,故俗又加火作燃。 又其古文。今燃燒字定燃為正體,則「然」、「 」皆「燃」之異體。 (一) =>「然」之異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