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樧」之異體。音ㄕㄚˋ。
《說文解字.木部》:「
,似茱萸,出淮南。從木殺聲。所八切。」今音ㄕㄚˋ。
凡「殺」字,俗書多作「
」。考字書,「樧」之作「
」者,如:《佩觿.卷下》、《玉篇.木部》、《廣韻.入聲.黠韻》、《集韻.入聲.黠韻》、《類篇.木部》、《四聲篇海.木部》、《字彙.木部》、《正字通.木部》等;作「樧」者,如:《中文大辭典.木部》。標準楷書以「樧」為正體。
按:「樧」字從木殺聲,「殺」字從殳
聲,「
」字《說文》無,然考諸小篆,「殺」字作「
」,左下作「
」楷書當作「朮」為正字,作「木」為俗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