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柵」之異體。柵,段注本《說文解字.木部》作「
」,云:「編豎木也。從木
聲。」按段注本《說文解字.冊部》云:「
,符命也,諸侯進受於王也。象其札一長一短,中有二編之形。」《隸辨.卷六.偏旁》「
」字下云:「冊,與《說文》同,象形。亦作
,省作冊,經典相承用此字。」俗或書作「册」。
《玉篇零卷.册部》、《玉篇零卷.
部》、《字彙.冂部》皆以「
」為正體,《正字通.冂部》則云:「
,同冊,俗省。」可知「冊」、「
」皆「
」之省形,今考《漢語大字典.木部》以「
」為正體,《中華字海.木部》以「栅」為正體,而云:「『
同栅』、『柵同栅』」,亦可推知「
」、「柵」無別。標準字體以「柵」為正體,故可收「
」字為其異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