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柩」之異體。段注本《說文解字.匚部》:「 、棺也。從匚久聲。 , 或從木, ,籀文從舊。」段注:「各本有柩無 ,今依《玉篇》補,《玉篇》曰:『 、棺也,亦作柩。』蓋希馮在梁時所據《說文》如是。以後柩行 癈,遂變許書之舊,而郭忠恕列 為古文,夏竦說 為孫強集,夏疑《玉篇》作 ,不出於希馮,而出於孫強也。 蓋古文而小篆仍之者,〈檀弓〉曰:『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堲周,殷人棺椁,周人牆置翣。』瓦棺、堲周皆以土不以木,《易》曰:『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後世聖人謂黃帝、堯、舜,然則土棺始於黃帝,堯、舜仍之。倉頡造字,從匚從久。《白虎通》云:『柩、久也,久、不復變也。』造字之初,斷不從木。」《玉篇.匚部》:「 、渠救切,棺也。亦作柩。」《六書正譌.去聲.宥候幼韻》:「 、 ,棺也。在牀曰ㄕ、在棺曰 ,從匚象形,久聲,隸作柩。」《正字通.匚部》:「 ,古文柩。《正譌》從匚象形久聲,隸作柩。」按 為柩之本字,今定作「柩」之異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