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杯」之異體,音ㄅㄟ。
《龍龕手鑑.木部》:「杯,布回反,與盃同。」《說文解字.木部》:「,也。」段注云:「俗作杯。」《說文解字.匚部》云:「,小桮也。」則知「杯」、「桮」、「盃」本皆一字,後世應用,則不盡相同。
《集韻.平聲.灰韻》:「,或作杯。」《玉篇.匚部》:「,布回切,籀文桮字。,古文。」《中文大辭典.匚部》:「,杯之古字。」
按:「」字當是從匚不聲之形聲字。「杯」字則是從木不聲之形聲字。從匚,以其可容受,從木,以其質材,故二字可互為異體。
此字另為「桮」之異體,音ㄅㄟ。
(二)
=>「桮」之異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