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擽」之異體。擽,《龍龕手鑑.手部》云:「音略,擊也。」
字見《四聲篇海.手部》,云:「音藥,宮名。」,與「擽」字別出。又《字彙.手部》亦同。而《正字通.手部》亦收「
」字,云:「擽字之訛。舊註音藥,汎云宮名,無確證。」《中文大辭典.手部》說同。按「藥」從樂聲,形亦相近,《正字通》以「
」為「擽」之訛字,其說可取,「
」可為「擽」之異體,《異體字字典》可收。
又《四聲篇海》既言其義為宮名,又注其音藥,與訓擊之義而音離灼切、郎擊切者有別,則「
」字獨立為正字,且兼「擽」之異體。
#「
」另兼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