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搹」之異體。 《說文解字.手部》:「 ,把也。從手鬲聲。」「 」,《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手部》、《漢語大字典.手部》、《中華字海.扌部》等作「搹」。「 」,《玉篇.手部》:「 ,於責切,盈手也。又音隔。」《廣韻.入聲.麥韻》:「 , 也,出《儀禮》。古核切。」《集韻.入聲.麥韻》:「 ,各核切。把也。」又同韻:「 ,乙革切。《說文》:『把也。』」按:《五經文字.鬲部》下云:「《說文》作 ,經典相承隸省作 。凡從 者皆放此。」是《說文》「 」字,楷或從「 」作「 」。故「 」可收為「搹」之異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