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殺。如:「殺戮」。《說文解字.戈部》:「戮,殺也。」《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遂興師旅,誅戮無道,為逆滅息。」唐.李白〈擬恨賦〉:「及夫李斯受戮,神氣黯然。」
2. 侮辱、羞辱。漢.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僕以口語遇此禍,重為鄉黨戮笑。」唐.杜甫〈行次昭陵〉詩:「直詞寧戮辱,賢路不崎嶇。」
3. 合、併。《集韻.平聲.蕭韻》:「戮,并力也。」《墨子.尚賢中》:「聿求元聖,與之戮力同心。」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祝盟》:「共存亡,戮心力。」
〔關鍵文獻〕
《龍龕手鑑.羽部》。
《集韻.入聲.屋韻》。
《字彙補.刀部》。
《中文大辭典.彐部》。
《中華字海.刀部》。
《重訂直音篇.卷五.刀部》。
《正字通.刀部》。
「」為「戮」之異體。「戮」之篆文作「」,段注本《說文解字.戈部》:「殺也。從戈翏聲。」今楷定通作「戮」(《字彙.戈部》)。「」字見《正字通.刀部》曰:「:俗剹字。」《字彙.刀部》云:「剹:與戮同。又削也。」蓋「戮」字左旁所從「翏」形下部,俗字往往訛為「小」形;古旁所從「戈」形替換為「刀」形耳。據此,「」為「戮」之異體,可從。
《龍龕手鑑.刀部》。
《玉篇.刀部.字》。
《字彙.力部》。
(一)
「」為「戮」之異體。「戮」之篆文作「」,段注本《說文解字.戈部》:「殺也。從戈翏聲。」今楷定通作「戮」(《字彙.戈部》)。「」字見《字彙.力部》曰:「:同戮。」其字形演變不可知。然據《字彙》,「」為「戮」之異體,可從。
(二)
=>「勠」之異體。
《重訂直音篇.卷六.彐部》。
「」為「戮」之異體。「戮」之篆文作「」,段注本《說文解字.戈部》:「殺也。從戈翏聲。」今楷定通作「戮」(《字彙.戈部》)。「」當作「」,本當為「勠」之異體,見《類篇.力部》曰:「:憐蕭切。并力也。古作。又並力求切,又並力救切,又並力竹切。」蓋將「勠」字右旁所從「力」形移至下方,左下所從「」形訛為「一力」耳。惟後世「戮」字或亦借用為「勠」,故「」亦或以為「戮」之異體字,《古文四聲韻.入聲.屋韻》「戮」字下所引《籀韻》有「」字,筆畫小變則作「」,《重訂直音篇.彐部》:「:古戮字。」據此,「」為「戮」之異體,可從。
《古文四聲韻.入聲.屋韻》。
《字彙補.女部》。
《中文大辭典.女部》。
《類篇.寸部》。
《中文大辭典.寸部》。
《重訂直音篇.卷七.寸部》。
《四聲篇海.彐部》。
《字彙補.彐部》。
《四聲篇海.羽部》。
《碑別字新編.十五畫.戮字》引〈周賀屯植墓誌〉。
《中華字海.戈部》。
《隸辨.入聲.屋韻.字》引〈楊統碑〉。
「」為「戮」之異體。「戮」之篆文作「」,段注本《說文解字.戈部》:「殺也。從戈翏聲。」今楷定通作「戮」(《字彙.戈部》)。「」字見《隸辨.入聲.屋韻》引〈楊統碑〉,所從「翏」下部「彡」形訛為「小」形,蓋隸書中常見之筆法小異耳。據此,「」為「戮」之異體,可從。
《龍龕手鑑.戈部》。
《玉篇.戈部.字》。
《廣碑別字.十五畫.戮字》引〈唐通議大夫使持節寧州諸軍事寧州剌史上柱國裴撝墓誌〉。
《精嚴新集大藏音.戈部》。
《字彙.歹部》。
「」為「戮」之異體。「戮」之篆文作「」,段注本《說文解字.戈部》:「殺也。從戈翏聲。」今楷定通作「戮」(《字彙.戈部》)。「」字見《金文編》引戰國時代之〈中山王鼎〉,字作「」;《字彙.歹部》曰:「:同戮。」承戰國文字而來,將「戮」之義符「戈」更換為「歹」耳。據此,「」為「戮」之異體,可從。
《龍龕手鑑.歹部》。
《重訂直音篇.卷三.歹部》。
《字彙補.羽部》。
《中文大辭典.羽部》。
《字彙補.肉部》。
《中華字海.彐部》。
《重訂直音篇.卷七.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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