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嶒」之異體。嶒字未載見於《說文》,《廣韻.平聲.蒸韻》云:「嶒,崚嶒,山貌。」「嶒」字從「曾」,而字書凡從「曾」形多作「曽」,如「僧」作「
、「層」作「
」、「增」作「
」之類,故「嶒」字亦可書作「
」,詳見《異體字例》。今考《龍龕手鑑.山部》云:「
,或作
。」《四聲篇海.山部》亦以「
」、「
」為同字,按「
」、「
」二字部件全同,特形構不同耳。然則可以推知「
」字亦與「嶒」字無別,故可收「
」字為「嶒」字之異體無訛。
又「嶒」字亦可書作「
」、「
」,「
」與「
」、「
」亦書體不同而無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