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尰」之異體。「尰」字見《新加九經字樣.雜辨部》,曰:「慵上。從尢。」《龍龕手鑑.尢部》曰:「時勇反。足尰病也。」
「
」字見《龍龕手鑑.尢部》,以為與「尰」一字,《玉篇.尢部》、《四聲篇海.尢部》並同。
按:考段注本《說文解字.
部》有「
」(
、
)字,曰:「脛气腫。從
童聲。」其籀文作「
」,從尢從籀文童。夫「童」者從
重省聲,則「
」之作「尰」,乃以同音字改易聲符者也,是以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二十九.爾雅音義.釋訓》曰:「尰,本或作『
』同,並籀文『瘇』字也。」段玉裁於《說文》「
」字下亦注曰:「籀文本作『
』,又或變為『尰』耳,非有兩籀文也。」說是。今既以後起之「尰」為正,則本形之「
」為其異體是也,故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