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尢」之異體。「尢」字見《說文解字.尢部》,大徐本以為篆文作「
」、古文作「
」,而段注本則以為古文作「
」,篆文作「
」,並注曰:「『篆文』,各本作『古文』,今正。『尢』者古文象形字,『
』者小篆形聲字,此亦古文二篆文
之例,必取古文為部首者,以其屬皆從古文也。」依漢字先象形後形聲,先無聲字後有聲字之發展規律度之,段說是也。「尢」,大徐本《說文解字.尢部》曰:「
,曲脛也。從大、象偏曲之形。」(段注本則曰:「
也、曲脛人也。」)
「
」字始見《字彙.尢部》,於「
」字下注曰:「凡從『尢』者,
、
、兀並同。」《中文大辭典.尢部》從之。審視字形,此字或恐是由「尢」之古文「
」(或「
」)隸變而來。許氏釋「尢」之形構為「從大、象偏曲之形」,其下屈曲,即象人兩足偏曲不直之貌,楷定作「几」,與「凥几」字近似;其上從大,正象人兩臂伸張之形,後則省變為「八」,合之而成「
」。字形改易雖巨,然猶能覩其省變之跡,為「尢」之異體可信,故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