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塾」之異體。大徐本《說文解字.土部.新附》:「
,門側堂也。從土,孰聲。殊六切。」《集韻.入聲.屋韻》:「
、
、
,門側之堂謂之
,或作
、
。」《正字通.土部》:「塾,本作
,省作
。舊本作塾。《集韻》或作
、
。」《康熙字典.備考.門部》:「
,《篇海類編》與塾同。」《中文大辭典.門部》:「
,與塾同。《集韻》塾、或作
。」《漢語大字典.門部》:「
,同塾。大門內外兩側的房屋。《玉篇.門部》
,與塾同。《集韻.屋韻》塾,門側之堂謂之塾,或作
。」《中華字海.門部》:「
,同塾。見《集韻》。」
按依《新附》:「塾,門側堂也。」故俗又加門作「
」,以示其門側堂之義。今「塾」為正字,則「
」可為異體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