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尰」為「
」之異體。「
」之篆文作「
」,段注本《說文解字.
部》:「脛气腫。從
童聲。……
,籀文。」
「尰」字見《龍龕手鑑.
部》,曰:「時勇反。足尰病也。」《玉篇.疒部》則曰:「
,籀文作『「
』,或作『尰』。」《廣韻.上聲.腫韻》亦以「尰」、「
」、「
」一字。
按:「
」之籀文作「
」,從尢從籀文童,隸定作「
」。考「
」從尢童聲,「童」者從
重省聲,徒紅切;「尰」從尢重聲,「重」者柱用切,「童」、「重」二字音同,則「
」之作「尰」,乃為以同音字改易聲符者也。「
」、「尰」既是一字之變形,而「
」又為「
」之籀文,則「尰」為「
」之異體信然,故可收。
#「尰」另兼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