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
」之異體。音ㄔㄡˊ。
「
」字見於《說文解字.口部》云:「
,誰也。從口
又聲。
,古文疇。直由切。」楷定作「
」。
《類篇.口部》云:「
,陳留切,誰也。」《康熙字典.口部》云:「
,直由切。《說文》誰也。從口
,又聲。」《集韻考正.卷四.平聲.尤韻》云:「
,注:『《說文》誰也。』按:『《說文》
從口
又聲,不從寸。』」則知《說文》作「
」,《集韻》、《類篇》後,字形訛作「
」,今以「
」為正字,則「
」自為其異體字矣。
「
」另有「疇」、「詶」之義,為「疇」、「詶」之異體字。而「
」(音ㄔㄡˊ)為「誰義」之「
」之異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