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為「 」之異體。「 」之字形首見於《龍龕手鑑.人部》,云:「俗内、納二音。正作内字。」可知《龍龕》所蒐「 」字,乃「內」之異體。至於《集韻.去聲.隊韻》、《類篇.人部》、《四聲篇海.人部》所載:「 ,奴對切。闕。人名。」之「 」字,則但讀作ㄋㄟˋ,而與《說文.入部》「入也。」通作「 」之「內」字有別。《字彙補.人部》云:「 ,奈退切,音內。人名。」《康熙字典.人部》、《中文大辭典.人部》、《漢語大字典.人部》亦皆引《集韻》而書作「 」,可知「 」、「 」當屬一字。按《說文解字.入部》「 」字,隸變作「內」,或作「 」,亦作「内」,故從「內」之字與從「内」之字應屬無別。今既以「內」、「 」為正體,故「 」字可收為 」字之異體。 (一) =>「內」之異體。 |